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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落实1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部件的3项新标准,11月25日起,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春江分局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专项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包括待售电动自行车及其核心部件是否符合新标准,11月1日前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与3C证书、合格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违规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行为。对待售(未登记上牌)且未执行新标准的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处理,打印张贴下架指示牌,放置于下架商品区域,不得继续销售。
下一步,春江分局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等产品监管力度,做好新标准宣传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