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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新北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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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关于对《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工业用地交通环境,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工作,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2月1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感谢支持!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路2号绿创大厦
联系电话:0519-89882015
电子邮箱: 1115338020@qq.com
附件:1、《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
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6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工业用地交通环境,现将工业用地停车管理要求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停车位指标控制
(一)普通工业厂房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不得低于0.3辆/百平方米,厂区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房的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不得低于1.2辆/百平方米。
(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不得低于0.4辆/百平方米,园区内配套集中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邻里中心综合设施的配建停车位指标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属地政府呈报区政府同意后,配建停车位指标原则上按不低于0.2辆/百平方米实施。
二、优化工业停车方式
配建停车位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停车方式可结合实际多样化设置,鼓励采用地下室停车及屋面停车。屋面停车鼓励建设“车棚+屋顶”型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车棚顶面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结构,实现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全过程停车管理
(一)加强工业停车管理的宣传,在项目招商洽谈阶段应明确告知意向单位停车配建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工业停车配建指标,将相应停车配建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结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等要求鼓励企业采取多样化的停车模式。
(三)加强工业厂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杜绝乱停、违停现象;对工业厂区内的停车位实施监管,定期巡查,禁止将审定的停车位挪作他用。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6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工业用地交通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订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103号)
2、《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6号)
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年版)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常州市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用地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为三部分,一为加强停车位指标控制,二为优化工业停车方式,三为规范全过程停车管理。
第一部分明确了普通工业厂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厂房的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
第二部分明确了配建停车位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停车方式可结合实际多样化设置,同时鼓励采用地下室停车及屋面停车。
第三部分明确了在项目招商洽谈阶段、规划条件编制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对工业停车指标及停车模式的要求,同时对项目竣工投产后,工业厂区周边道路及工业厂区内的停车管理提出要求。
四、主要特色
这次实施意见有三大特色,一是对普通工业厂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厂房提出了不同的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并且明确了工业厂区内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房的机动车配建停车位指标。
二是对于停车方式鼓励采用地下室停车及屋面停车,创新提出了屋面停车鼓励建设“车棚+屋顶”型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车棚顶面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结构,实现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对工业项目全过程的停车管理提出了要求,在项目招商洽谈阶段、规划条件编制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对停车指标及停车模式提出要求,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工业厂区周边道路及工业厂区内的停车管理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