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负责管理和使用区科学技术费用及各类专项科技费用,建立科技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并推进在区的科教单位与地方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负责全区创新创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
(十二)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负责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献计献策活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四)会同统计部门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划出知识产权管理职责。
2.划入引进外国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全区创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引进培育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办公室、科协机关)。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高新区争先进位、高新区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牵头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和措施;牵头科技发展计划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市社会发展领域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计划项目;牵头负责市、区、局内部目标管理、督查、评议等工作;牵头协调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党建精神文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扶贫、纪检监察等工作。
承担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的日常工作,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推动科技事业发展和科普工作。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处。牵头拟定高新技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申报和实施工业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负责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园及众创空间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
(三)科技合作发展处。负责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负责推进与科研机构合作、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建设,以及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等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国际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做好科技镇长团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引进智力工作处。负责全区创新创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工作,拟定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实施省“双创计划”;负责招引市“龙城英才计划”等科技人才项目;组织举办招才引智活动;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来我区工作、外国高端人才资质管理和服务保障以及奖励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
负责人:吴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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