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
为解决跨镇、街道的新北区户籍老年人助餐问题,建立社区老年助餐补贴互认和结算机制,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社区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补贴同城共享,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跨镇、街道助餐补贴申请。需跨镇、街道用餐的新北区户籍老年人,填写新北区老年人跨镇、街道助餐服务申请登记表(附件),新入系统老人仍需提供就餐人身份证、户口簿。经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和接受助餐服务镇、街道确认,将相关信息录入助餐系统,用餐数据双方共享。
2.助餐补贴结算方式。年终市、区两级每餐4元的助餐补贴发放到老人接受助餐服务镇、街道,每餐3元的户籍地助餐补贴,由区民政统计后协调各镇、街道清算,清算资金纳入年度助餐补贴结算。
本政策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常州市户籍老年人跨行政区助餐政策按上级文件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常州市新北区老年人跨镇(街道)助餐服务申请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地址
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
亲属(代办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老人或家属意见
(老人姓名)申请跨镇(街道)助餐服务,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签字: 年 月 日
户籍所在地
镇(街道)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的户口在我街道(镇)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接受助餐服务镇(街道)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在我镇(街道)接受老年助餐服务。
备注:1. 此表一份,由接受申请的社区或村委留存。2. 需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