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上午,在区商务中心A座二楼求是厅,管委会主任、区长石旭涌主持召开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会议强调,政府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更加自觉地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大高品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有关精神,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2023年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要点(讨论稿)》(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做好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支援协作合作工作。特别要加强产业交流合作,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合作上深挖潜力,形成更多互利共赢的增长点,涌现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经验”。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三)
会议听取了区党政办关于《2024年全区督查检查工作计划(讨论稿)》(以下简称《督查检查工作计划》)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督查检查是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关部门要抓好统筹,坚持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不断完善督查机制、提升督查能力、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督查检查工作计划》,由区党政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新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讨论稿)》(以下简称《文件计划》)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政府系统要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围绕改革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认真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权责一致、内容合法、程序完备,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计划》,由区司法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五)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评价办法》明确了评价对象、评价方式、评价指标、工作流程及结果运用方向,突出了“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要素保障、政策引导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推动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倒逼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评价办法》,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六)
会议依次听取了区经发局、科技局、商务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创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人才孵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人才引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成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简称五项《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人才引育基金实施方案(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技成长基金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两项《基金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政府投资基金是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人才的创新举措,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投资决策和基金管理运行流程,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增信撬动作用,全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用一流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项目、高端人才落地生根。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五项《基金管理办法》和两项《基金方案》,由区经发局、科技局、商务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七)
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意见(2024年修订版)(讨论稿)》(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做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是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要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积分入学实施流程和计分标准,做到“应入尽入”,为随迁子女供给更多高品质的教育资源,持续涵养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积分入学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八)
会议听取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保护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烈士纪念设施是党和国家红色基因库,是重要的红色资源。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保护管理办法》,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九)
会议听取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奖补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奖补办法》)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有关部门要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形势研判,统筹做好各类就业服务,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在高新区创业创新。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奖补办法》,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十)
会议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常州高新区工作站共建协议(讨论稿)》(以下简称《共建协议》)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建设审评核查常州高新区工作站,对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以本次工作站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一站式、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落地、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共建协议》,由区市场监管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十一)
会议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第二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公共安全体系规划2024年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并依次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大队关于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政府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盯近期安全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案示警、研判风险,重点关注可能引起群死群伤的风险领域,全面起底排查“厂中厂”,扎实开展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健全消防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深入推进重大交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路面管控和宣传警示教育,全力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向好局面。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规划实施方案》,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将《规划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出席人员:石旭涌、樊 烨、张 超、陈旭光、杭宏伟、邹晓风、陈建生、张袁元、章 俊、巢 彬。
列席人员:张华锋、陈 丹、陈 弢、童广武、王华国、吴雪强、王建军、杨 磊、骆晓霞、陶文忠、徐 俊、沈传宝、潘永沺、何宝华、盛冠玉、谢红婷、肖和平、陈一江、钱伟忠、姚汉涛、赵国彬、冯小玉、黄 健、万 莉。
主 持 人:石旭涌。
记录整理:胡林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