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处罚〔2025〕00006号
案件名称
钱亚云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处罚事由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种类
没收侵权商品;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钱亚云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853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带有“HONDA”标识的大灯壳518个;
2.罚款93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5年1月13日
处罚截止期
2025年1月2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