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街道党工委、新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设置8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报告的起草、机关事务、档案、史志、保密、信息、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应急管理指挥、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运行机制;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财务管理;负责人武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统战、侨台、民族宗教、老干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纪检、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对监管单位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12345”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红会等工作;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工作、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城市长效管理监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批准实施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巡查工作;负责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及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负责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管、生态环境长效管护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贸企业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围绕“多网合一”,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协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和科技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落实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经济运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产学研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服务业发展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标准,开展各行业信息采集、规划统计和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域内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供水、节水、园林绿化和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发展规划,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域岸线和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做好水利工程建设、河长制、防汛防旱和水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负责环境卫生管护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做好民防(人防)工作;负责征地、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新桥分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监管和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按财政体制的有关规定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解缴和结算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规费征(代)收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