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街道非受监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型建设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管理盲区、实现管理全覆盖,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新住建〔2022〕6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小型建设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本通知所指小型建设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零星作业是指在公共区域进行的存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特定安全风险且依法无需许可审批的小规模非工程建设类生产作业经营活动。零星作业日常监管职责按照常新安〔2020〕13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措施
基本形成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工作体系,按照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一)一套规范管安全
1、规范事前备案
小型建设工程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业主应在小型工程开工前到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填写上报《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开工告知登记申请表》,自觉接受、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指导。
2、规范承诺告知
对前来办理备案手续的小型工程项目,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业主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的书面告知,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或业主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签收《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项告知书》和签署《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保证施工期间的作业安全。
3、规范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履行相应的职责与义务,发现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施工单位是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对小型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主体责任,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开展施工活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台账记录,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全面自查不少于1次,并填写《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表》存档。
4、规范移送处罚
严查应报建未报建的违法建设工程,严查应备案未备案的小型非受监建设工程。对拒不整改的,填写《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违法行为移送单》移交街道执法部门,出具限改通知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新桥街道填报《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函》,报送新北区住建局进行后续查处。
(二)一张网格管巡查
充分发挥网格巡查的作用,将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列入社区网格日常巡查必查清单,定期对辖区内的所有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巡查,重点加强备案手续不全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发现、上报和查处。对发现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工程项目,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各村、社区根据网格划分,负责安排指定人员对辖区内小型建设工程、零星作业进行巡查,学校、医院、沿街商铺由普通网格员负责收集信息,楼宇、高等院校由专属网格员负责对接,根据巡查清单做好相关记录。
(三)一个部门管监督
建设管理办公室将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监管,对辖区内小型建设工程及时登记相关信息。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合同、预算书、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员证书等由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存档。手续齐全后向建设单位或业主发放《常州市新北区小型建设工程开工告知登记回执》,按照“一案一册”建立纳管台账,建设管理办公室每月填写月报表上报区住建局。
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登记在册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现场安全台账等。街道其他相关部门依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小型建设工程的对接工作。如发现违法情况,及时处置并移送至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四)一个平台管信息
所有小型建设工程从备案纳管至完工注销全过程,信息均应录入“智慧镇街”app系统,通过“智慧监管+责任落实”的创新模式,不断优化系统模块,建立实时统计、查看、分析、上报、移送、通报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小型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全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