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新学期传染病防控监督等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23〕3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2025年3月。
2.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2025年9月。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学校开学后应当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督抽查: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具体学校检查名单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以学校开学后一个月为重点时间段,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两案八制)及应急预案,核实其一致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和记录、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登记、病愈返校证明、学生健康体检记录、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记录等,重点核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记录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针对近期发生过确诊结核病例的学校,全面核查落实疾控机构防控意见书中各项措施的情况。
(二)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中小学)
重点检查教室是否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教室采光方向是否符合要求、教室是否有防眩光措施;教室是否装设人工照明,是否设置黑板局部照明灯;教室是否有通风设施;宿舍是否有通风设施;是否设置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等。全年抽取不少于10所学校开展教学环境监督抽检。
(三)学校饮用水卫生
供水卫生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为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是否合格、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是否为二次供水、蓄水池周围是否无污染源、二次供水蓄水设施是否定期(每半年一次)清洗消毒。
饮水卫生管理:根据不同饮水类型的学校,重点从管理制度、人员卫生、索证管理、卫生档案管理、管道直饮水持证情况、水质处理器滤芯滤料更换情况、设备设施清洗消毒、开学前是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饮用水进行检测、桶装水饮水机存放、开水设备/保温桶加盖上锁、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及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学校饮水的抽检按照2023年江苏省学校饮水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开展,并对上一年度监督检查或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进行“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及时落实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学校卫生主体责任。
(二)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做好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环境、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
(三)检查组所要实施好春、秋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发现问题的学校要组织“回头看”,并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