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安置政策、优待抚恤标准、就业创业扶持等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政策法规3条,业务工作4条,年度工作报告3条。另公布工作动态2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并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在信息收集方面,构建了多维度的信息采集网络,涵盖各处室日常工作汇报、专项调研以及与上级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等途径,确保信息来源广泛且全面。在信息审核方面,建立初审、复核、终审三个环节,信息在发布前,先由产生处室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再提交综合处审核,从合法性、保密性、实用性等多方面进行细致审查,最后由综合处协管领导进行终审,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区门户网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时推送重要信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加强平台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足,部分信息在生成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公开,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一定延迟。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目前主要集中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对于一些不熟悉网络操作的退役军人及家属,获取信息存在困难。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优化信息审核流程,明确各处室审核时限,建立信息发布预警机制。对于时效性强的信息,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发布。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心。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增加线下公开,定期举办政策解读会,答疑解惑,通过社区公告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将重要信息传递给更多人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协办2件,已全部办结。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