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互动 > 调查报告 > 内容
“厂中厂”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领域,更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点环节。开展“厂中厂”综合治理,是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发展后劲的需要,也是提升形象、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为了解新北区“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情况,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8日开始,通过在线调查问卷的形式,梳理剖析新北区“厂中厂”综合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及其存在的痛点难点,为下一步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问卷调查情况
截至12月28日,经过数据统计,本次在线调查反馈情况如下:
1.参与投票企业中,出租方占比77%,承租方占比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占比2%,混合经营(既出租又自用)占比21%;
2.参与投票企业中,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占比12%,普通工贸行业企业占比88%;
3.参与投票企业中,认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为出租方统一管理占比22%,认为承租方自主管理占比7%,认为双方共同签订协议明确分工占比70%,认为责任未明确占比1%;
4.参与投票企业中,设置独立安全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占比6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隶属生产/行政部占比17%,未设置专职机构占比12%,委托第三方管理占比4%;
5.参与投票企业中,安全生产例会每周1次占比7%,每月1次占比60%,每季度1次占比32%,未定期开展占比1%;
6.参与投票企业中,生产设备设施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9%,消防系统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8%,电气线路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7%;危险作业流程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5%;仓储物资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2%,建筑结构安全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10%,外包作业活动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占比9%;
7.参与投票企业中,较大以上风险已全面辨识并录入省/市系统占比97%,较大以上风险部分辨识未完全上报占比2%,不清相关要求占比1%;
8.参与投票企业中,认为交叉作业场所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占比20%,认为共用消防设施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占比22%,认为存在危险品仓储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占比19%,认为外包施工项目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占比18%,认为分层分区域租赁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占比21%;
9.参与投票企业中,车间、仓库等区域存在“三合一”住人现象的占比为0,明火做饭占比为0,占用防火间距违章搭建占比为0,使用可燃夹芯材料分隔占比为0,均无上述问题占比100%;
10.参与投票企业中,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设置集中充电区且具备过载保护的占比90%,无电动自行车进入厂区的占比10%;
11.参与投票企业中,针对消防设施配置与有效性方面,消火栓/喷淋系统正常供水占比78%,高层厂房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占比20%,部分设备失效占比2%;
12.参与投票企业中,针对一键报警系统,92%的企业已实现整栋建筑联动,5%的企业部分区域联动,2%的企业未实现联动,1%的企业未安装;
13.参与投票企业中,对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24%的企业认为作业前审批流程,24%的企业认为现场监护人员到位,25%的企业认为防护设备应配置齐全,26%的企业认为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的企业未规范执行;
14.参与投票企业中,对于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机制,97%的企业7日内完成整改并录入系统,2%的企业未明确整改时限,1%的企业未收到整改要求,无企业延期整改且未录入;
15.参与投票企业中,分布式光伏安装信息录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占比16%,移动电焊机信息录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占比8%,承租方信息底数录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占比35%,较大风险清单录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占比39%,上述内容未录入监管系统的企业占比2%。
二、结果分析
从本次调查问卷反馈情况来看,我区绝大多数企业均已了解并知晓新北区“厂中厂”的管理工作内容(如签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定期检查及例会协调等),大多数企业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厂区内生产设备设施、消防系统、电气线路、危险作业、仓储物资、建筑结构、外包作业等纳入风险辨识与评估,对存在的分布式光伏安装信息、移动电焊机信息、承租方信息底数、较大风险清单等录入省/市系统。绝大多数企业基本了解并安装了一键响铃报警系统,少数企业未能实现联动,极个别企业未安装一键响铃报警;多数企业现有消防设施含自动喷淋及火灾报警系统基本正常,统一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所有参与调查问卷企业车间、仓库未出现“三合一”、明火做饭、占用防火间距违章搭建、使用可燃夹芯材料分隔等情形。绝大多数企业知晓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并通过常州应急工作平台或app完成闭环,极少数企业不能规范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隐患排查未录入系统,不知晓系统闭环流程或设置延期。
三、对策建议
一、坚持依法管理,明确各方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等涉及厂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利用《常州市应急局厂中厂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和常州应急工作平台厂中厂模块,了解厂中厂管理“先评后租”“变动告知”“安全协议”“协调管理”等流程和要求,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等各方安全责任。
二、加强应急培训,掌握应急常识
要求出租方组织并督促承租方针对一线员工开展应急安全培训,了解掌握一键响铃报警等智能逃生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加强消防器材及火灾报警、应急疏散系统的日常巡查和维护,所有人员熟悉逃生路线,掌握基本应急常识。
三、深化风险辨识,落实隐患整改
依据《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及较大风险目录,深化风险辨识与管控工作,定期更新“厂中厂”公告栏及风险公示相关内容,充分利用常州应急app落实扫码排查与隐患整改,确保质效,加强外包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识别非常规作业风险。
四、健全安全体系,建立吹哨人制度
构建可视化、流程化、清单化的管理体系,出租方及承租方均应明确协调管理人并公示,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事宜。企业内部制定吹哨人制度,设定吹哨奖,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鼓励“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
五、突出信息赋能,提升监管能力
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网格化实地核验,对“厂中厂”企业进行大起底,全面掌握“厂中厂”租赁关系、人员数量、厂房结构及涉及高风险工艺、场所等情况;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构建“智慧监管+网格治理”双轮驱动机制,实现数据更新、责任落实、安全检查“一网运行”,推动监管精准化、治理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