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政府公示 > 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常州思裕诊所的申请,拟批准予撤销该诊所的备案,其《诊所备案凭证》作废,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
诊所名称
备案文号
备案编号
诊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常州思裕诊所
XBQWJJZSBA2025101101
MA205KT3132041115D2192
常州市新北区尚枫苑62、63号商铺
王学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卫健窗口联系,联系电话:86818119。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