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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拟实施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公示如下:
产生单位
接收单位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废物数量
处理处置方式
转移期限
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盈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NMP(AR)废液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
900-404-06
372.6
R2
批复之日至
2025-12-31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66.6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5日,共5天。
反馈意见方式: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环境科,0519-8398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