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部门动态 > 编办 > 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月17日起,区委编办组织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事业单位及时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证书登载事项发生变化的单位,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报送年度报告,并注意好时限要求尽早申请。
二是举办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各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并落实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做好2024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将年度报告内容进行书面公示和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登记管理机关强化随机抽查。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