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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新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大学生身份信息被借用的商标侵权案件。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每一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主动撤诉。
今年2月,某家居集团因发现某购物平台上一家店铺大量销售冒用其商标的产品,经查证,该店注册人为某高校学生卢某,遂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万元。
案件受理后,该院在送达诉讼材料时,卢某拒收文书。考虑到被告年仅二十出头,且户籍地有人常住,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书记员与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在其住所张贴诉讼材料,确保其知情权。看到送达通知后,卢某很快联系了人民法院,后悔不已,称其并非实际经营者,由于自己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将身份证借给同学使用,收了一个“小红包”,也未过问派何用场,结果同学又将其身份信息卖给了该网店,而网店他注册并运营,并提交了相应证据。
承办法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原告沟通,提示实际侵权人可能另有其人。原告申请调查令后,人民法院及时配合其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调取侵权店铺经营额最终流向人员,并锁定实际经营人张某。2025年8月29日,原告申请追加张某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卢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经人民法院多次沟通和释法明理,2025年9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递交撤诉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准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案件中反映出部分大学生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轻易对外出售身份信息,最终被用于违法经营,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使自身陷入诉讼风险。法官也借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社会经验尚浅的大学生群体,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勿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出租、出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