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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北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以上级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为指引,通过严格执行机制、细化容错流程、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敢为善为。
一是细化流程标准,筑牢制度保障“防火墙”。严格对照上级实施办法,明确新北区容错纠错工作流程标准,建立“申请受理—调查核实—集体研究—反馈答复”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成立容错纠错工作小组,对于为推动工作主动作为出现失误勇于担责的同志,综合考量动机态度、客观条件、后果影响等因素,精准界定“为公”与“谋私”、“失误”与“违纪”界限,确保容错纠错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树立担当作为“风向标”。定期整理公开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对于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主动担当、大胆创新但出现偏差的干部予以容错免责,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信号。今年以来,已对3起符合条件的失误错误行为启动容错纠错程序,对3名干部予以容错纠错,有效消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营造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
三是注重纠容并举,做好“后半篇文章”。对认定予以容错纠错的事项,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约谈、诫勉、责令纠错等手段,督促相关单位和干部个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汲取经验教训,及时改正错误。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问题和风险隐患,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实现“纠正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标本兼治目标,切实将容错纠错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