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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北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下足功夫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好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的作用。
一在“宽”上下实功,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信访举报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保持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实现信访举报随时提出、专业力量及时响应,让群众意愿“有人听”,诉求“有人应”。落实归口接收检举控告要求,由信访室统一接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和有关单位移交的检举控告,确保一个口子进出。
二在“准”上做文章,加强科学研判。持续提升接访干部业务水平,准确受理群众反映的业务内问题,引导群众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业务外问题。针对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的情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服务”,通过主动约访、电话约谈等方式,挖掘反映人掌握的问题线索,为后续处置工作打好基础。实行“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集体研判机制,对信访举报件开展科学评估,有效剥离业务外问题以及无实质内容和非问题线索类信访件,进一步提升查实率、成案率。
三在“情”上显成效,做好受理反馈。畅通双向反馈渠道,通过接访、约访及下访多途径听取民心,了解民意,在信访举报接待场所制作并张贴“信访举报导引图”,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举报,对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做好登记疏导工作。对于符合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件,及时进行受理告知,并进行保密提醒。对于群众多次反映或矛盾较为激化的信访举报件,由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访举报人,认真倾听诉求,以“情”感化,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