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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干警履职用权,维护司法公正廉洁,11月5日,新北区人民法院督察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院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会上,督察室全体人员与参会干警共同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要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
结合学习内容,督察室向与会干警明确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凡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不得隐瞒或延迟。二、严禁干预过问案件。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近亲属承揽案件、介绍案源、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三、严守审判执行纪律。如遇近亲属代理或参与的案件,应主动向组织报告并申请回避。四、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要加强对近亲属的教育和提醒,引导其依法依规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形象。五、严肃追究违规责任。对隐瞒不报、报告不实以及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谈话结束后,督察室向参会干警统一发放了《关于严格执行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有关规定的告知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廉洁司法“家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