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收回常州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司函〔2025〕5号)和《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收回有关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常司发〔2025〕4号),全区各镇(街道)申请收回的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已经省政府同意,收回的事项由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各镇(街道)不再行使。此前已立案的案件,仍由各镇(街道)继续办理直至办结,未立案的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区相关执法部门要做好相关权力的收回和承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避免出现管理空白。权力承接后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装备、经费保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赋权事项回收工作,加快推动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在基层落地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公布本地、本部门公布涉及调整的事项,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附件:1.薛家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新桥街道、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2.孟河镇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3.罗溪镇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4.春江街道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5.魏村街道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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