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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北区财政局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基层“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推动全区“三保”平稳运行。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预算。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优先足额编列基本民生类、人员工资类、基本运转类等“三保”支出预算。建立“三保”支出预算审查制度,严格对照“三保”保障清单范围和执行标准加强审核。2025年,全区“三保”支出年初预算数32.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7%,“三保”支出需求均保障到位、不留缺口。
二是严格“三保”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基本支出按照序时进度均衡拨付,民生类支出按照发放周期拨付到位。每月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对“三保”预算执行较差的地方,及时进行提醒预警,确保“三保”预算按期足额执行。同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三保”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优先保障“三保”库款。每日监测库款流入、流出和余额变动情况,确保全区库款保障水平位于财政部规定的合理区间,“三保”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对库款保障能力较差的园区、镇(街道),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结合库款规模、支付需求和转移支付预算指标情况,科学开展资金调度,2024年累计安排对下级往来29.62亿元,有效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四是健全“三保”应急机制。为切实防范化解基层“三保”风险,2025年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新北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三保”工作办公室,加强对风险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财政责任,分类制定化解机制,做到“三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