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部门动态 > 农业农村局 >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药贸易公司监管,规范农药贸易公司经营行为,1月15日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的农药贸易公司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重点关注农药经营许可保持情况,核对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地址与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
二是检查农药经营台账制度落实情况,核对农药贸易公司采购和销售台账记录信息是否全面,是否完整记录供货人与购买人情况、农药产品基本信息等。
三是提醒农药贸易公司在采购农药时要认真核对供货单位的农药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查验产品外包装、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信息,并保存好相关采购单据;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供货单位采购农药,不得采购、销售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进一步规范全区农药贸易公司经营活动,提高农药贸易公司责任意识。下阶段,全区将持续加强对农药贸易公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药经营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农药市场,构建良好的农药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