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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养殖主体责任,自2月5日起,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启动针对鳊鱼、鲫鱼等重点品种的春季出塘销售报备制度的宣传工作。此次行动旨在扎实推进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治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增强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三组人员深入各水产养殖基地、合作社和农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各水产养殖主体严格执行水产品出塘销售“双报备”制度,明确要求养殖主体在水产品出塘销售前进行药物残留检测,对于检测合格的产品,养殖主体需开具合格证,作为上市流通的重要凭证。同时,工作人员还详细介绍了重点品种经常检出问题药物清单及科学用药方法,指导养殖主体建立完善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推动健康养殖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定期开展巡查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力求实现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为推动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