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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从常州海关获悉,日前在其对进境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行李物品进行查验时,发现其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查验,确认其背包中违规携带海马干一批,共57尾。
海马所有种均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属于公约管控的濒危物种,同时在我国也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生存与繁衍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常州海关提醒,除持有合法有效的《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照证明书载明的内容及海关要求办理完整进出境手续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贸易、携带、邮寄各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