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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7月18日,孟河镇孟城社区公益暑托服务里,一场以“以法之名,坚定爱国”为主题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讲座热闹开讲,二十余名青少年齐聚一堂,在法律与爱国的碰撞中汲取成长力量。
讲座一开始,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尹媛就用孙中山先生的一句话打开了话题:“做人最大的事情是什么呢?就是要知道怎么样爱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基本义务,到《爱国主义教育法》对青少年教育的明确要求;从《国歌法》里“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致敬”的细节,到《反分裂国家法》对国家主权的坚定维护……律师用青少年易懂的语言,拆解了“爱国”与“守法”的紧密联系:“爱国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遵守这些法律、践行这些义务的每一件小事里。”“如果看到有人损坏国旗,我们该怎么办?”“网络上有人说国家坏话,能随便转发吗?”面对孩子们的提问,律师一一解答,强调“举报违法行为是爱国,理性维护国家形象也是爱国”,让大家明白“法治是爱国的底线,也是底气”。
讲座不止于“听”,更在于“做”。尹检察官不仅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例子告诉青少年如何爱国,还设计了沉浸式实践环节。通过观看微视频,了解革命先烈的故事,同时学习《英雄烈士保护法》如何为英烈名誉“保驾护航”,孩子们纷纷在“向英烈致敬”签名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孩子们在便签纸上写下具体的行动:“每天关注新闻,了解国家大事”“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维护民族团结”“不造谣不传谣,守护网络清朗”……这些承诺,正是法律框架下爱国情怀的鲜活表达。
走出辅导站,11岁的小王拿着自己写的“微承诺”说:“现在我知道了,爱国不是喊口号,遵守法律、做好自己,就是在为国家出力。”这场开讲,不仅让青少年读懂了法律中的“爱国密码”,更在他们心中播下了“知法守法、爱党爱国”的种子——这颗种子,终将在滋养下成长为担当未来的挺拔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