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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市场开办企业对食品安全的管理职责及责任,确保进入市场销售的各类食品无毒、无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达到“安全、放心、健康”消费的目的,6月4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孟河分局召开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约谈会。
会议明确,市场开办企业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场负责人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管理队伍;要严把食品经营者准入关,严格食品经营者的证照管理;要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且开办者要及时更新档案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要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肉类产品进货管理;要建立安全快速检测室,每天对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和甲醛、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并及时公示;要落实食品安全巡察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巡察,严厉打击、坚决制止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违章违法行为。
孟河分局将持续提高市场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要求市场开办者将食品安全放在足够的高度来对待,对照标准自查问题不足,维护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