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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各项要求,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8月21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5年度新北区药品零售企业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议。参加此次培训的包括各基层分局从事药店监管人员、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药店门店)的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共计440余人。
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路科提出三点要求,要求药店零售企业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保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企业自查,保证民众用药安全。
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尹媛进行授课,为企业宣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详细内容。尹媛强调,针对药品零售企业,强制报告制度的重点关注内容,并指出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的原则。从而提高企业的重视程度,更好的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
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王昊为参会人员讲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通过详细解读上述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明确了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提醒企业知法守法,依法经营。同时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讲解,提醒企业在日后的经营活动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督促企业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切实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的同时,融服务于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持续推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