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规〔2024〕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解读。《意见》明确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原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认定的刚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60%;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限额调整为不超过当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进一步明确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相关内容和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拓展其他帮扶措施、支持慈善等社会力量帮扶,对动态监测、工作协调、服务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也明确了要求。
二、做好培训宣传。各地要充分吃透《意见》精神,采取多种方式,抓紧组织各类培训,将《意见》最新要求及解读口径培训至镇(街道)、村(社区)相关经办人员,切实提高政策运用能力和水平,夯实政策落实理论基础,确保上下口径一致、政策执行不走偏。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特别是一些适度放宽和提高救助标准的政策条款要宣传到位,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要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要加强值守人员培训,规范政策咨询、救助申请、投诉举报等办理,提升热线服务质量。
三、做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对照《意见》内容,结合季度复核等工作,重点围绕放宽认定条件后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是否应保尽保、各类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是否完善精准、基层经办服务保障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逐一排查。要加强对社会救助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救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四、做好走访关爱。各地要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加强走访摸排,特别加强对高龄独居、重病重残的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着力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意见》自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与《意见》不一致的地方以《意见》内容为准。
常州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