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新北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水平,促进新北区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打造新北教育的良好办学生态,根据《2024年新北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民办中小学学校2024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在学校自查,行政现场督查(义务教育学校结合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幼儿园开展现场年检工作),以及对学校年检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行政审核小组共同决定,现对我区民办学校2024年度年检结果做如下公布(见附件),请各民办学校:
一、 进一步加强规范办学。将民办学校年检细则具体落实到行动中去,对办学方向、队伍建设、课程实施、保障机制等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落实文件要求。
二、 及时开展检后自查自纠。对年检中提出的问题,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落实,责任到人,形成具体方案做好问题整改。
三、 请年检合格且未盖章的学校于2025年5月30日前带好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区教育局基教处1509室盖章。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