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滨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财政分局:
根据《江苏省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政策实施方案》(苏农业〔2023〕2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常财农〔2023〕6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小麦单产水平,不断增强粮食稳定安全供给能力,现将《新北区2024年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新北区2024年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