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北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多项工作在条线名列前茅。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效能。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法制审查范围,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面提高内部合法性审查质效。对照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强化监管效能。一是全面助力治污攻坚,紧紧围绕空气质量保障、打击第三方数据造假、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排查整治等中心任务,针对“高值排放”大气重点管控企业、区域行业污染等突出问题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7件,罚款金额901.611万元,作处不予处罚决定18件,适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共4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3件。实行行政处罚格式化,探索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化、程式化,杜绝办案人员“自由发挥”,降低行政败诉率。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保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公正有效,裁量结果科学合理。二是大力拓展运用自动监控、无人机、走航、用电监控等多种非现场监管手段,数字赋能为基层生态治理减负提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共查处20起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重复执法。
2.强化法制审核。通过点评会形式定期对全局执法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在案件数量全市排名靠前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基本实现案件程序符合规范,取证充分,裁量尺度统一,执法决定基本合理。全年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3.畅通行刑对接机制。加强和公安部门、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联系,积极主动上门对接工作,邀请司法部门共同研判疑难案件,定期跟进相关涉刑和行政拘留案件,形成了公检法环联动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
(二)加强普法宣传,培育法治文化。
1.对内夯实法治基础。针对局内部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在全局形成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工作人员为基础的学习格局,充分利用局务会、专题会的时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学习《行政复议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新出台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把行政案卷点评作为局务会三大点评之一,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加强日常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对外强化企业普法。新北生态环境局持续发力做好执法办案、行政处罚“后半篇文章”,实现刚性执法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一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开展送法入园进企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涉水企业普法、固废收集处置等多场培训。公布十大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督促企业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二是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帮助企业增强守法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三是深入推进普法融入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告知企业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将适用的法律宣传给企业,帮助企业学法知法、加强自律、接受监管,推动守法经营成为常态。
3.强化社会公众普法宣传。积极协助市局组织好“苏小环与法同行”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暨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典型案例研讨会。积极组织三江口法治公园申报常州市首批“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组织长江大保护馆申报全国科普宣传典型案例。开展2024年“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组织参观考察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宣教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共享地球”课程,让小朋友们通过VR和全息影像切身感受到了一个干净、清洁的地球;举办“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巡回演讲启动仪式;开展“第二届小小生态宣讲员”宣讲大赛,线上累计直播观看量超11万余次,助力全方位构建人人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大格局。
(三)主动创新作为,推动改革工作
严格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工作原则,对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及时启动索赔程序,做到“应提尽提”;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到应赔尽赔、应修复尽修复。在小黄山林场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替代修复、环境科普教育的推广、普法宣传等。切实提升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实效,探索培育典型案例,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四)联合推进环境信用修复
持续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依托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实现新北区企业环保信用实时动态评价,有序推进落实联动奖惩。新北区共有7790家企事业单位纳入省企业环保信用管理系统,绿色等级(守信)、蓝色等级(一般守信)、黄色等级(一般失信)、红色等级(较重失信)和黑色等级(严重失信)企业数量分别为5家、7781家、3家、0家和1家;按照《关于建立“信用中国”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修复结果共享机制的通知》要求,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协同修复57家。按规定组织企业按期开展信息披露,完成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191家,确定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199家,并组织其中26家被处罚企业开展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二、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法治”促“善治”,当好依法行政“领航人”
(一)发挥领导作用,做依法行政的风向标。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自身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局务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培训等时机,组织集中学习新《行政复议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身作则推动全局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强化责任意识,做依法行政的决策者。在自身学法的同时,加强全局法治建设。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定期听取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充分发挥法治审核作用,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组织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严格按法定程序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从源头保证决策的合法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做依法行政的执行者。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聚焦稳准快,提升执法效能,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开展春雷行动、太湖安全度夏、打击危废非法处置、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任务“电子派单制”,做到“非工单不执法、有工单必执法”,加大信息研判力度,全面压降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打击违法、保护合法。推行非现场检查,梳理自动监控验收、运维等各项问题,形成执法要点,推进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执法,全面整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保服务领域环境违法行为。
三、本年度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新北生态环境局在依法行政发面开展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先进单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业务水平还不够,精准执法尚有差距。二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水平亟待提升。新北区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启动较早,工作机制也基本形成,但面对当前不断提升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创新思维不够,办法和措施也不多。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法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抓实环境执法监管。保持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继续巩固探索“非现场”执法监管机制,充分整合污染防治监管平台、排污许可等数据,拓展在线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提高现场执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深入打造小黄山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基地,力争早出实效。
二是强化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快速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形成公检法环联动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局面。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强化查处一案、震慑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是聚焦执法监管质效。严格落实执法任务“电子派单制”,全面压降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坚决维护敢于动真碰硬的执法权威。
四是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健全“预警+执法”模式,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清单”。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开展专家帮扶提优,为企业送温暖、送政策、搭便桥、解难题,当好最强后盾和最佳伙伴,为企业转型升级多给路标、少设障碍,引导企业主动自查自纠,源头上减少环境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