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农业农村水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统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发布工作动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发布工作动态164条,部门公示公告153条,民意征集调查5次,政策解读5件。持续做好涉农补贴、乡村振兴领域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发布涉农政策文件、补贴公示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接受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均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把信息内容审核,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全面评估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确保内容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通过“常高新农”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转载上级权威政务信息,共发布信息222篇。
5.监督保障
逐步完善《新北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对外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51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序推进,保障了群众对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知情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处室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还未充分发挥等问题。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