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上下齐抓共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法。全年开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集中学习、研讨5次,局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法4次。
(二)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将法治工作纳入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部门监管、属地监管的关系,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为构建领导有力、责任清晰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以“谁执法谁普法”为总抓手,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及具体举措。将普法责任贯穿于各处室(大队),推动普法目标按时按质有效推进。三是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设有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为本单位讨论决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聘请法律顾问1名,定期参与案件研讨,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作用,防范化解行政行为法律风险。2024年以来,发生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案件终审1件,无败诉案件。
(三)依法履行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精准执法确定重点事项。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和执法能力双提升”行动,突出涉爆粉尘、“厂中厂”、危险作业专项执法,实现行政执法质量、规范化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提供执法保障。二是从严执法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标准,聚焦现场类、重大事故隐患类、重大危险源类、重点执法事项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定期选取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程序规范的典型执法案例,通过省、市、区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规范执法保障执法质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遵循“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进行执法公示,每月定期公示执法计划及联动检查企业名单,加强部门、属地联动;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提升能力水平,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监管执法融合。科学统筹、分级分类编制执法计划,源头上避免市区镇(街道)三级重复检查,重复执法对象较往年压降90%。紧盯“厂中厂”、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突出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不落实、危险作业规定不执行等违法行为查处。坚持“逢查必考”,精准执法持续发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派驻执法中队执法,按照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的标准规范,做到“名称、规格、数量和层级”的“四统一 ”,以标准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常态化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举办全区应急管理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110余人次;充分用好常州干部在线学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培训平台,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在线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执法竞赛和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开展旁听法庭庭审3次,全面提升全员法治和安全观念,全方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强化宣传服务,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坚持执法服务并重。年度召开重点企业执法座谈,双向沟通、共同谋划管理举措。月度公示执法计划,提醒企业提前关注、自查隐患。季度组织执法全流程观摩,搭建交流平台,实现政府执法和企业安全双提升。每次执法检查,直指问题,提供有效整改意见,做到执法普法并行、执法帮扶同步。二是探索“综合查一次”。制定《新北区应急管理“综合查一次”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一站式”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融合执法检查、监督检查、专家指导服务,统一标准。建立多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上一次门查多项事,促进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及“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应急科普讲解大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大比拼、“五进”试点专题行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科普知识。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服务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安全科普,共计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公共安全和应急法治知识宣传资料3000余册,有效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效提升。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党委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职能处室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学法要求,重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学习。
(二)坚持依法决策,推进法治建设。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救灾减灾等方面的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等事项必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三个规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思维能力需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不强,学用结合还不紧密。二是法治教育形式还不够新。面对经济发展新需要,普法教育还存在短板,有待探索更符合群众需求的创新性普法宣传方式。
四、2025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全局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持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应急队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持续建强法治宣传队伍,筑牢法治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全面提升法治实践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