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上午,在区商务中心A座二楼求是厅,管委会主任、区长石旭涌主持召开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会议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政府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始终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扎实推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实现精准就业。要高度关注重点群体,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提升就业质量、扩大就业容量、优化就业结构。
(二)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协同推进、齐抓共管,围绕碳达峰八大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实现路径。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建设。要强化支撑保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绿色科技创新,加大科普宣传,让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碳达峰实施方案》,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三)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等调整方案的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调整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提高站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尤其要对政府投资项目逐一过堂,确保投资完成率考核取得良好成绩。要抓早抓细谋划好明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围绕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房屋征收计划、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方面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排,做好资源要素匹配,确保明年计划能快速有序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调整方案》,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
会议听取了区资规分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存量工业用地自主开发建设可售产业载体(标准厂房)的暂行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推进存量用地自主开发对于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暂行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经验总结,更大力度挖掘存量潜力,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试点板块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更多创新做法,同步履行好监管职能,坚决防止土地用途改变、产出效益低下等问题,为全区存量工业用地再开发提供有效支撑。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暂行管理办法》。
(五)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4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预算执行及调整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要深入分析财政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高质量完成各项收支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系统谋划明年预算,主动争取项目和资金,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预算执行及调整方案》,由区财政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
会议听取了区数据局关于《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办事员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办事员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政务服务办事员一体化管理对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增强公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协同联动,以推进全省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创新政务服务办事员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政务服务办事员管理办法》,由区数据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七)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报告》)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规范管理、推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自觉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要加强归纳总结、源头分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成效转变为治理效能,不断服务和保障好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报告》,由区审计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出席人员:石旭涌、樊 烨、杭宏伟、陈文明、陈建生、孙 君、章 俊。
列席人员:马咏梅、郭宇星、张华锋、王立刚、陈 丹、王 东、童广武、吴雪强、王建军、杨 磊、沈传宝、赵文君、盛冠玉、陈一江、钱伟忠、张 波、肖 春。
主 持 人:石旭涌。
记录整理:胡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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