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部署下,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充分利用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项,包括11个统计月度数据信息和2023年年度统计数据公开。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84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所有申请均已及时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局统计资料发布与提供制度(2020年修订)》,加强统计数据等公开信息管理,对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及时公开。
4.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党政办电子政务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信息加载和维护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由局综合处扎口负责全局信息工作,将不符合政务公开要求的相关信息退回修改。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事业单位信息的内容修改完善、审核把关,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稿件编辑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的内容翔实度还待提升。2024年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反映经济发展的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以及反映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但围绕产业、行业发展,从产业集群的总量规模、行业间发展趋势变动等维度出发发布的内容相对偏少,2025年将围绕全区重点产业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性还待加强。2024年公开的经济信息以月度为频次、以定案数为要求进行发布,但发布的及时性还待提升。2025年将在发布高质量经济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加快更新频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年内收到6则市民信件,已及时给出答复。
2.年内未制发公开文件、未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无其他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信息。
3.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