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区统计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一)持续深入学法,夯实思想基础。统计人员和统计机构是统计活动的实施主体,只有依法统计,才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完整,才能充分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区统计局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全体干部集体学习等形式,多次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新修改的《统计法》公布后,充分利用统计微讯、江苏统计等媒介及时组织全局人员先学一步。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一图读懂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对比等内容,使全局工作人员完整准确全面掌握新修改《统计法》各项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二)分层精准普法,增强普法质效。一是着眼依法治统能力提升,加强对“关键少数”普法宣传。推动区党工委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民主监督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面向区政协委员、派驻纪检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宣讲了《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二是着眼统计法治素养形成,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始终秉持着“逢培训,法先行”的原则,在专业培训中、企业调研中以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穿于各个环节,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治思维。在2024年对全区30家企业的统计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受检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调依法报送统计资料、配合统计工作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向受检企业单位领导、企业统计人员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法治观念。三是着眼统计法知晓度提高,加强对社会公众普法宣传。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以现有“四上”单位和年内新增列统企业为宣传对象,设计印发普法宣传折页、普法宣传品,帮助“四上”单位更好地理清统计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引导“四上”单位知法、懂法、守法。在新北区政府、环球港组织现场普法宣传活动,面向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和宣传品等形式,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深入人心。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监督职能。2024年以来,区统计局坚持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提升调查能力水平、保障数据质量的有力抓手,在执法检查实践中培养法治素养、提高执法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发挥了统计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一是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按照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纳入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制定了《2024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对象、内容、检查方式和工作要求。二是规范流程,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执法前抽调全局执法人员和专业骨干成立统计执法检查组,培训相关执法流程,制作执法检查文书,提前送达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确保执法检查过程文书使用正确。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程录像和执法人员亮证等制度,重点检查调查对象统计报表以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表、原始凭证等材料,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所有检查材料复印留痕,并由被执法对象签字盖章,做到执法检查程序合法规范。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整理,对执法检查过程进行复盘分析,完成案卷归档。共检查企业30家,覆盖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三是强化培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统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五经普法治保障业务培训班”;按照国家局《关于组织统计执法骨干和法制审核人员观看视频培训课程的通知》,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学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视频培训课程;组织新领证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按照国家、省局要求,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抽调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在市局对全区开展统计执法时,安排执法人员配合完成相关执法工作。通过直接参与上级执法检查,区统计局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更加规范,统计执法质量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未能将《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宣传到企业法人、企业财务等关键人员,针对统计工作中部分企业不配合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二)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全局具备执法资质的4名人员分布在各处室,日常执法需相关处室配合,导致执法监督出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现象。
(三)监督职能发挥不够。日常工作中,对企业依法上报统计数据的监督比较到位,但对政府部门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足,缺少必要的监督手段和机制。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治工作人员不足。因人员编制受限,区统计局在综合处挂了统计执法监督处的牌子,实际没有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加之国家统计局对统计执法人员有特殊要求,必须是在职在编人员,导致执法力量不足。二是本次新修改的《统计法》虽然在统计机构的监督职能上新增了相关内容,但相关机制出台还需要很长时间,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任重道远。
三、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实效性。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点节点,深入政府机关、乡镇街道、企业社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以案释法”和专题性的普法宣传活动,以点及面,实现多层面的法治宣教模式。同时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行政指导、日常调研等工作经常性开展普法宣传,扩大统计法治覆盖面,推动形成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法治环境,整体提升法治建设实效性。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监督职能发挥。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要求,根据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计划安排,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统计监督。待上级相关监督机制和具体要求明确后,主动开展统计监督相关工作,进一步增强各地区领导、政府机关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学法用法,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认真抓好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定期组织集体学法,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本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向群众公开法律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