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一、推动安责险应保尽保
(一)凡在新北区内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当投保建施安责险。承接建施安责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应当具有安责险业务资格且具备相应风控服务能力,履约能力应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保费率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承保机构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为投保企业项目开展服务。在项目保险周期内,承保机构应组织风险管理专员、安全生产专家或者外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所有投保企业项目提供适应其需求的有针对性、专业化的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服务,至少对投保企业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两次个性化需求安全服务,形成规范书面文本,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对隐患整改建议拒不整改的企业,承保机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承保机构应当按照投保企业保费收入总额不低于20%的费用为企业项目开展事故预防。事故预防费用由保险机构统筹安排、自主管理、足额使用、据实列支,不得挪用、挤占和转存。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承保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划分市场份额破坏公平竞争、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以不当手段扰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秩序行为。
二、强化安责险服务监管
(一)注重规范引导,强化建施安责险的使用监管。施工企业承接项目后,应主动投保建施安责险,不得无故退保。承保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培训教育、事故隐患排查等服务时,投保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针对评估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责任事故流程全过程监管,规范保险报销流程审批,确保安责险使用规范有效。建立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投保企业和承保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风险管控策略。
(二)加强履约考评,加强建施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引导承保机构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区住建领域监管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履约评估规范》(DB 3204/T 1011-2020),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理赔、事故预防专项自评和综合性评估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对存在弄虚作假,预防费用投入不足、未履行事故预防责任、委托不合法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等情况的承保机构,要进行约谈;对选择该承保机构的工程项目要增加监管频次,强化安全监督。
(三)注重政策宣贯,优化建施安责险营商环境。区住建领域监管部门不得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谋取私利,应主动通过各种会议、培训和座谈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对建施安责险保险政策、典型案例、保险机构助企纾困举措及风险预防质效等进行宣传,增强企业的主动投保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共同营造推进建施安责险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相关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新北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服务指导性实施细则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新北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控服务指导性实施细则
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01-2019)和《常州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的相关风险防范服务要求,开展建筑施工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保险公司风险减量管理职能。根据单位实际需求,提供风控服务投入,协助施工单位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一、日常风控服务
(一)开工服务。为投保建工安责险的施工项目提供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工程项目的各项施工节点,确定风险辨识时间节点。
(二)风险隐患排查服务。根据开工服务确定的风控服务节点,提供事故隐患排查服务,服务内容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涉及的检查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风险点排查和反馈,第一时间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出隐患闭合措施与建议,生成风控服务报告备查,相关服务要求如下:
1.风险防范服务专家不少于2人;人员须熟悉建筑行业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取得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行业相关专业)等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建筑行业从业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技术水平;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年龄不得大于 60 周岁;
2.服务人员应遵守投保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和其他人员安全。
3.服务专家入场服务时,要兼顾对投保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的现场培训,做到检训合一,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行业安全责任生产保险介绍、工地主要风险点及其防范、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职业病防范、职业健康教育等;
4.现场风险防范服务时,应依据保险机构规定的检查要求、检查表单或评估方法进行现场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服务,现场服务发现的风险隐患,应当如实告知投保单位,并提出隐患整改建议或方案。
(三)安全主题教育。可通过保险机构安全教育平台,定期开展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一线工人、安全员、班组长和项目、企业相关安全负责人,培训类型包括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集中培训。同时围绕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安全教育警示服务,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覆盖面。
(四)高温慰问服务。为投保项目提供夏季高温慰问活动。
二、个性化定制服务
(一)消防及电力检测。配合行业安全监管要求以及甲方需要,为施工场所的生活区、食堂、办公区域开展消防和电气线路的检测服务。
(二)科技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研讨,推介防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三)其他甲方需要的事故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