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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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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无害化处置二期项目
江花路1号
国能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6400万元,在江花路1号,新建车间,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二期项目,项目建成后新增处置生活污泥9.9万吨/年、一般工业污泥6.6万吨/年的处置能力。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蒸汽冷凝疏水全部回用;干化冷凝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一并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干化车间、湿泥存储车间、冷凝废水处理站及收集池、干污泥中间仓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掺烧污泥废气依托现有2套燃煤锅炉“低氮燃烧+SCR+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烟气通过240米高双管集束式烟囱(YC-2#)排放;锅炉停运状态下干化车间、湿泥存储车间、冷凝废水处理站及收集池、干污泥中间仓恶臭气体通过1套“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CQ-2#)排放。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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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