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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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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浏阳河路以北、菲索玛特公司以西、富士通公司以东地块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在浏阳河路以北、菲索玛特公司以西、富士通公司以东地块,新建厂房,实施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专用电子功能材料300吨的生产能力及半导体、光伏材料800批次/年的研发能力。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全部达标回用,生活污水达标后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配料、混料、熔制、辊轧冷却、行星磨、气流磨、过筛、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排放,烘干废气经冷凝+两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研发过程中配料、混料、熔制、辊轧冷却、行星磨、气流磨、过筛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卧磨、擦拭废气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合并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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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