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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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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吨硫酸依替米星项目
云河路518号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在云河路518号,利用自有生产厂房,实施年产3吨硫酸依替米星项目。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软化水制备再生及反冲洗水与经污水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达标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循环冷却系统,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车间称量废气(含颗粒物)经过滤处理后与硫酸依替米星的生产废气(除包装废气外)、质检废气、层析树脂预处理废气、废水蒸发预处理产生的不凝汽一并依托原有一套“深冷+一级水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蒸汽解吸、冷凝回收”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站3与污水站4废气依托原有“酸吸收+碱吸收”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危废库房二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的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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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