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常财农改办〔202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24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一处(0519-85511191);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1110室
附件: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拟下达资金配表.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