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和镇(街道)初步审核,龙雨英、罗和珍、吴良福、谢益萍、王忠兴、刘小英、董铜兴7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2月5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部门反映(电话:83401024)或向新北区卫健局反映(电话:85127253、85127583)。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