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和镇(街道)初步审核, 谢健、孙玉华、卢桂芳、许雪生4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5月5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部门反映(电话:83401024)或向新北区卫健局反映(电话:85127253)。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