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党政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落细,积极推动政府管理服务透明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方面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性检查工作,定期自查主动公开信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保障,做好更新频次和更新内容提醒。全年主动公开区政府、区党政办文件4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全年新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38件已经依法答复,1件转结2026年办理。针对征地拆迁、物业、社保等频度较高的信息公开申请件开展梳理,进一步优化高频事项办件流程。邀请市司法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讲解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积极做好对局办和镇(街道)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指导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合法、权威、安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制定公开标准指引及目录并定时更新维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站受理申请流程,同时增设短信提醒功能,使“受理、延期、办结”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提高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效率,更好地提质增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坚持技术筛查和人工巡查相结合,定期开展网站、政务新媒体巡查、检查,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坚决整治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本年度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道及区级部门的业务培训,通过点对点指导的方式对各关键环节、共性问题进行细致讲解,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4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党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优化服务、促进规范、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未持续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方式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梳理好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优化,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系统公开;二是牵头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涉及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政策信息的主动发布,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领域的法条适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共收取信息处理费4220元。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