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2条,业务工作2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另公布工作动态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管理,不断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更新、归档等各环节职责与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在公文、政策文件等拟制阶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从源头抓好公开属性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防止出现表述错误或泄密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依托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各类政策信息,确保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更新规范、内容准确。线下聚焦服务窗口功能提升,在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专门设立查阅点,集中提供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等纸质资料,便于来访办事的退役军人和其他群众即时查阅、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牵头协调、各业务处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三是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布咨询电话、通信地址,畅通公众沟通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呈现方式仍有提升空间,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多样化,以及部分重点业务领域的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图文、视频等方式,同时围绕退役军人普遍关心的接收安置、优抚优待、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可读性和覆盖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办结。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