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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经审查,常州市欣宸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的条件,现将企业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日,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
意见反馈方式:新北区生态环境局固废与辐射环境科,0519-83987697。
附件
序号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住所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经营方式/范围
联系方式
备注
1
常州市欣宸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许明
新北区春江街道赣江路12号
收集、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以外的含废线路板的废弃通信电子设备
0519-89181581
列入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