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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常州市新北区2个限值限量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和29个空气微站正常运行,提高数据质量,强化站点管理,发挥其应有的评价、预警等作用,对上述站点进行全托管运维服务。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条“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款“前款所称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限值限量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7月20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邮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绿创大厦1501室,信封请注明“《2026年限值限量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2026年限值限量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docx
电话:85281092,电子邮箱:19840007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