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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创·空港智汇园项目
常新政务水保〔2026〕2号
2026.3.3
常新政务水保〔2026〕2号关于滨创·空港智汇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常州上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滨创·空港智汇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复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龙城大道以南、通达路以东、江苏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北。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土建投资35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5145平方米,永久占地55145平方米,无临时占地。项目已于2026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3月完工,工期15个月。二、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内容如下:1.建设过程中土石方挖填总量为1.7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0.88万立方米,填方量0.88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6%。3.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5145平方米。具体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内容执行。4.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预算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00.8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2.46万元,监测措施费12.93万元,临时措施费64.07万元,独立费9.16万元,预备费5.66万元。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的规定,该项目须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6174万元。5.分区防治措施。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建筑物区临时措施实施临时苫盖。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实施雨水管网、雨水收集池,临时措施实施临时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和洗车平台。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措施实施临时沉砂池、临时排水沟。绿化防治区工程措施实施土地整治,植物措施实施综合绿化,临时措施实施临时苫盖。三、你单位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项目施工进度,继续落实细化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并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尚未开展的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仍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植被,弃渣土综合利用。2.根据施工进度,继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内容主要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等。监测时段从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根据项目各施工区不同特点、进度及监测内容,综合采用地面观测、沉砂池法、实地调查量测等多种方式。本项目共布设定位监测点4个,建筑物区、道路广场区、绿化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各布设1个监测点。3.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告应定期提交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四、根据《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苏水农〔2019〕23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结合项目进度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6年3月3日
抄送: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26年3月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数据局联系电话:0519-8116905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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