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孟河常州市荣嘉车业有限公司“3·17”事故调查组:
你们《关于对新北孟河常州市荣嘉车业有限公司“3·17”事故予以结案的请示》(常开应急〔2026〕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对事件原因的分析,认定新北孟河常州市荣嘉车业有限公司“3·17”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准予结案。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北孟河常州市荣嘉车业有限公司“3•17”事故调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