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魏村常州鑫友建材有限公司“3·10”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们《关于对新北魏村常州鑫友建材有限公司“3·10”一般事故予以结案的请示》(常开应急〔2026〕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认定新北魏村常州鑫友建材有限公司“3·10”一般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结合事故调查反映的问题,同意你们对相关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准予结案。请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北魏村常州鑫友建材有限公司“3·10”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