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部门动态 > 财政局 > 内容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近日,新北区财政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下达“无废城市”建设奖励资金56万元,用于专项支持企业相关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以财政硬举措护航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区财政聚焦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明确三项监管要求:一是压实资金管理责任,督促相关板块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筑牢资金使用 “防火墙”;二是强化全流程绩效管控,要求定期填报项目执行进度,同步做好项目验收、决算审计与台账归档,建立“一项一档”闭环管理;三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积极配合上级督查、审计与绩效评价,对违规使用资金依法依规追回并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财政资金秩序。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紧盯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建设成效,强化动态跟踪与监督检查,以精准财政保障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